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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观察新闻网 · 资料整理

司法部认定欧盟在外国补贴调查中对中国实体的相关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

2026年8月19日,司法部发布公告并召开记者问答会,认定欧盟利用《外国补贴条例》对京东等中国实体采取的跨境调查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司法部依据相关规定,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执行或协助执行这些措施,并呼吁欧方纠正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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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资料,2026年8月19日,司法部通过新闻发言人就欧盟外国补贴调查相关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答记者问以及发布公告的方式,明确了其认定。该认定核心在于指出欧盟利用《外国补贴条例》对中国实体采取的跨境调查行为,构成了不当的域外管辖。

司法部在本次说明中阐述了其认定的法律依据和范围。具体而言,司法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认定欧盟上述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这一表态具有明确的官方性质,并直接指向了欧盟在调查过程中对中国实体的行为模式。

本次认定的影响范围是司法部的要求层面。司法部要求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欧盟上述构成的不当域外管辖措施。这构成了对相关主体行为的明确约束和指导,旨在防止不当的法律或行政措施在境内得到执行。

从时间线来看,这一认定是在2026年8月19日通过司法部网站和中国新闻网等渠道向公众发布的。该公告和问答环节共同构成了事件的公开确认节点,标志着官方对相关跨境调查行为做出了明确的法律定性。

在背景解释方面,此次关注点集中于欧盟利用其《外国补贴条例》这一工具进行调查。司法部指出,这种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并表达了希望欧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停止滥用“外国补贴”调查工具的诉求。

本次事件的处理流程体现了法律层面的介入和指导意义。司法部不仅进行了认定,还通过要求相关主体不得协助执行等方式,构建了一套应对域外管辖挑战的内部机制指引。这表明该问题已上升到需要国家层面进行统一口径表态的高度。

读者提示方面,理解“不当域外管辖”的关键在于其法律边界的划定。司法部此次介入,实质上是在援引国内法理来界定外国机构在特定领域内可以行使的权力范围,并对超出该范围的行为发出警示。

综上所述,本次事件的核心脉络是:欧盟采取了跨境调查行动(涉及《外国补贴条例》),司法部介入认定其构成不当域外管辖,并发布了相应的行为约束要求。所有信息均来源于2026年8月19日发布的官方声明和问答内容,未提及任何其他时间点或后续的法律程序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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